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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作者:yuanban 来源:http://www.hbcszyxy.edu.cn/ 时间:2018-11-01 17:09:11 点击:5596次

20181026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集中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学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总支)书记参加会议,学院党委负责人、院长张亮主持会议并讲话。

张亮强调,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遵守政治规矩,强化政治担当,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对标《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好学院宗教工作。第一,要坚持和巩固党委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确保学院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人事处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下去。第二,要切实提高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依法管理学院宗教事务。明确共产党员不能信教,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校园传播宗教、发展信徒、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建立宗教组织、组织宗教教育培训、接受宗教性捐赠,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传播,做好抵御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第三,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强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教育,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第四,要严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教学科研活动管理。在教学活动中,严禁利用课堂教学传播宗教,对民族理论相关教材选用、讲义编写要严把政治关。在科研活动中,要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对附加宗教条件、涉及敏感问题的研究项目不予批准;要加强学报期刊文章的审查,严防利用出版物传播宗教。

与会人员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切实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深入学习掌握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明确中央对宗教工作的各项要求,尤其是对做好抵御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的要求,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平安稳定和谐校园作出更大贡献。

 

     (组织人事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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